|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我委制定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在前期充分征求司法机关、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10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0578-2091284;电子邮箱:lsswjw@126.com;信函请寄:丽水市卫生健康委(邮编:323000,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信函须在征求意见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附件:1.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征求意见稿).wps 2.关于《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