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本文件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通过本网站反馈。

联系人:胡叶飞,联系电话:057189582677。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91613897@qq.com,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1913室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贯彻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打造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良好作用。

到2027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到69件以上,每百户企业有效注册商标到130件以上,培育地理标志45个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以上,以版权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分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聚焦五大产业生态圈和未来产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研发,培育一批对产业发展以及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和平台。

(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建设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中心,在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上设置专利密集型产品展区。探索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基地、专利密集型产品价值评估中心和产业园建设,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指标统计监测与发布机制。

(三)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重点产业品牌矩阵,培育一批产业品牌、企业品牌。支持条件成熟的区、县(市)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四)推进著作权运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领域,鼓励和支持创作开发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作品及其衍生产品。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文艺作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产品,按有关规定纳入市和区、县(市)文化发展支持项目。

(五)实施地理标志助力共富行动。组织开展地理标志资源信息普查工作,建设地理标志资源库。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有关地方标准,优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流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公共品牌影响力和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

(六)提升植物新品种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植物新品种选育、种质资源保育和育种材料创制,支持育成品种、自育亲本、实质性派生品种和具有特异性状的育种材料等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与推广,提高授权品种质量。

(七)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一体推进数据知识产权、数据产权、数据资产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跨境交易等应用场景。加快推进“中国数谷”数据知识产权生态试验区建设。

(八)引导开展境外知识产权布局。推进境外专利、商标布局推广计划,加大专利审查高速路(PPH)、PCT-PPH等绿色通道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充分利用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海牙体系等申请途径,开展境外知识产权布局。

(九)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建立市场导向的知识产权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运用、跟踪反馈等机制,在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建立专利声明制度,出台《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声明制度管理办法》。

(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设立知识产权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用转化项目的投资、融资活动。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商标侵权保险等业务。

(十一)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将“调解专利纠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重复侵权”职能下放至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深化专利侵权纠纷“简案快办”改革试点。

(十二)完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商标和市场主体名称字号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对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和易被假冒、侵权的注册商标的保护。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域性、季节性等特点,加强重点地理标志行政执法。

(十三)创新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快速反应机制。探索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反向行为保全机制,细化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反向保全示范操作流程。

(十四)推进商业秘密全国创新试点。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完善商业秘密行政和司法衔接。鼓励和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拓展商业秘密存证保护系统。探索数据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大探索数据和数据集合通过商业秘密等方式加强保护。

(十五)建立知识产权技术支撑和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实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聘任、管理、保障等机制。优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和行政司法鉴定信息互通、标准统一、结果互认。

(十六)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在各类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申请财政资金补助、参评政府表彰奖励等项目中,推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

(十七)完善境外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杭州分中心建设和出口服务基地建设。完善境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网络,建立境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和纠纷应对等机制。

(十八)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T/CIPS 007—2024)》国家标准,推进“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建设自贸区杭州片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构建接轨国际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或服务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实现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有效融合。

(二十)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制定专利导航工作管理办法,聚焦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指导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加强专利导航公共服务供给。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点人才遴选引进、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开展专利导航活动。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成立杭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所需经费按照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集成。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体系建设、成果转化运用、对外交流合作、纠纷快速处理、涉外纠纷维权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拓展知识产权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范围,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技术领域职称评审体系。指导行业组织、产业联盟加强自律管理,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纠纷调处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的意识。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 月。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征集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5-08-26 截止日期:2025-09-25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