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市对2024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和电话联系我们。 联系人:何毅,电话:057185252908,电子邮箱:sfj@hz.gov.cn,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29件) 2.拟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2件) 3.拟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2件) 5.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3件) 6.起草说明
杭州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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