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监信处。

公开征求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胡鋆,电话:0571-81053965;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邮箱:chenpp@zjepb.gov.cn;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钟晓,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电话:0571-89975310,邮箱:zhongxiao@zjemc.org.cn。


附件:

1.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意见征集反馈:关于《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征集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5-08-12 截止日期:2025-09-11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