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丽水市水文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丽水市“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导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大猷街60号2楼市水文管理中心203办公室室(邮编:323000)。来信请注明“《丽水市“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5797316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丽水市“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谭震,电话:13306525545。
附件:1.《丽水市“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丽水市“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导则(试行)》起草说明
丽水市水利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1《丽水市“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丽水市“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导则(试行)》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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