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废止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开始日期:2025-08-11 截止日期:2025-08-20 信息来源:坛石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工作部署,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我镇对现行有效的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研究,决定废止《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文件。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570-4662365

通信地址:江山市坛石镇清明路68号,邮编324121


坛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序号

文件名称(文号)

清理方式

1

《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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