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建设宁波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强管理,原《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甬科合〔2022〕72号)将于2025年8月到期,在原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我局进行了修订,形成《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余世骏 联系电话:89186852 电子邮箱:ysjzjnb7623@163.com 附件1.《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