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即日起至8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丽水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邮编:323000; 电子邮箱:215256159@qq.com; 联系电话:0578-2669206; 联系人:吕雄敏。
附件: 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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