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常态高效运行,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新时尚蔚然成风,现将《当湖街道住宅小区(2024-2026)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办事处507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8235,联系人:吴先生。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17:30。 附件:《当湖街道住宅小区(2024-2026)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4日 当湖街道住宅小区(2024-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奖补办法 为保障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常态高效运行,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新时尚蔚然成风,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大力实施分类质量提升、调动社区、物业企业、居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二、奖补对象 当湖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三、评价内容 (一)投放站运行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准确率,投放站环境卫生、站内物品整洁、垃圾换桶、宣传标识维护、智能设备及时报修、投放站点房屋维修、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落地包治理。包括:小区内、投放站周边无落地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等情况。 (三)桶边督导管理。包括:督导员工作纪律遵守情况、业务能力、劝导评价情况等。 (四)信息宣传公示。包括:分类三级责任人、收运单位、收运时间、工作职责等信息公示维护,每月垃圾分类评价结果公示等。 (五)装修垃圾、大件(园林)垃圾管理。包括:装修、大件(园林)暂存点设施设备维护,分类投放,清运及时,管理有序等情况。 (六)其他。包括:有害垃圾收集存放、问题整改等其他情况。 详见附件1。 四、奖补办法 根据市对街道的定时定点投放站补助(2024年2万/座/年、2025年2万/座/年、2026年1.5万/座/年)实行基本补助、季度评价奖励及长效管理补助组成,详见下表。 奖补组成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奖补要求 | 季度基本补助 | 5000元/座·季度(不计评价奖励、长效管理补助) | 4200元/座·季度 | 3250元/座·季度 | 小区每季度综合分达85分(含)以上的得对应补助,85分(不含)以下的按实际分数÷100×季度基本补助。 | 季度评价奖励(2025年500元/季、2026年300元/季) | 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开展小区评价,得分达90分(含)以上的得10%奖励,90分(不含)-85分(含)的得5%奖励,85分(不含)以下的不得奖励。 | 长效管理补助(2025年300元/季、2026年200元/季) | 由各社区根据所辖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实际情况提出扣罚金额每季度报街道分类办,不扣的全额兑付。 |
存在下列情形的,在季度基本补助时进行相应扣减: (一)“不见垃圾不见桶”。 严禁将垃圾桶放在投放站外,街道监控回看第一次发现扣200元,之后每次发现扣300元。被市里督查到一次扣300元,扣完为止。 (二)落地包处置。开展定时巡查落地包督导工作模式,小区内发现落地包间隔2小时未处理的,发现一次扣50元,扣完为止。 (三)督导员配备。每个垃圾分类投放站原则上配备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并建立完善专职督导员工作规范,对居民分类习惯好、投放质量高的小区,可结合实际优化督导员力量配置,原则上每个专职督导员最多负责2个投放站(点)督导、管理工作;仅有1个分类投放站的小区,专职督导员原则上须保留;自本办法发文之日起一月内未按要求配备的取消当月奖补(季度奖补÷3),直至符合配备要求。 因垃圾分类不到位被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由街道抄送市物业主管部门,作为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依据;被新闻媒体曝光、举报投诉或上级检查通报,且造成一定影响的,经查实确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取消当月奖补(季度奖励÷3)。 五、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街道分类办总牵头,成立督查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见附件),采取“四不两直”形式,每月通过对辖区内小区进行现场检查、监控抽查、询问劝导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逐条打分,并将结果及时通报。每季度实现小区检查评比全覆盖。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补助。 六、资金拨付使用 (一)基本补助、长效管理补助根据《平湖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资金补助办法(2024-2026年)》进度及时拨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报街道分类办。 (二)评价奖励根据《平湖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资金补助办法(2024-2026年)》进度及时拨付给物业相关负责人(50%)及督导员(50%)。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报街道分类办。 (三)当湖街道奖补资金由奖补对象用于相应小区的垃圾投放站维护、劝导员补助、宣传培训、督导等,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七、其他 本办法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当湖街道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细则 1.政务公开-调查征集等发布模版(关于公开征求《当湖街道住宅小区(2024-2026)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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