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担查验办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物业承接查验示范步骤、嘉兴市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联合司法局起草了《桐乡市物业承接查验保全证据公证实施细则》,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征求。征求意见期内如有意见的,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日期: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 联系人:何建琴 联系电话:0573-88097052 联系地址:桐乡市中山东路818号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中心519办公室 邮编:314500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桐乡市物业承接查验保全证据公证实施细则.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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