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等文件精神,温州市财政局会同温州市商务局起草了《关于印发<温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请于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州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章蔚文; 联系电话:0577-88523518; 电子邮箱:wzczjjc@126.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1401室。 附件: 1.关于印发《温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温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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