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江山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开始日期:2025-07-22 截止日期:2025-07-31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降低我市公墓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1〕1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衢州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衢发改发〔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局联合市民政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江山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1日。

请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价格科张华         电话:0570-4021203  

邮件地址:江山市解放路金家巷2号南405室;

江山市民政局 民政事务监管科宋伟     电话:0570-4579070

邮件地址:江山市南一街8号民政事务监管科;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山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2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江山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


为降低我市公墓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1〕1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衢州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衢发改发〔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价格管理形式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含骨灰存放处)墓穴使用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墓价格核定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公墓价格标准

公墓价格核定标准包括墓穴使用及基本服务费,具体为:墓穴的土建工程(含各种材料:如墓碑、墓具等)及与之配套的设施、植物等费用,骨灰安葬费用、进(退)穴费、刻墓碑服务费、相框费、20年的维护管理费等,除此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江山市木樨园公墓具体价格标准详见附件1。

三、公墓的延伸服务项目
   延伸服务收费指由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收费,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项目见附件2。
    四、其他相关规定
    公墓单位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服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X月X日起执行。原《江山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公墓价格标准的通知》(江价〔2018〕17号)同步废止。


附件:1.江山市木樨园公墓价格

   2.江山市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附件1

江山市木樨园公墓价

单位:元/穴

序号

墓型

核定标准

1

松柏长青型(双墓穴)

38000元

2

福寿豪华型(双墓穴)

29000元

3

孝思型(双墓穴)

18800元

4

福禄型(双墓穴)

9800元

5

小龙凤型(单墓穴)

4800元

6

骨灰墙(单墓穴)

1800元

备注:曹家坞公墓存量墓穴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附件2

江山市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项目说明

1

墓穴装修

按约定收费

含瓷像加工(瓷像框)、墓志铭撰写、墓碑字涂色(第一穴安葬刻碑免费涂色)、装饰品增设安装等。

2

旧墓维修

按实际收费

换碑、墓穴破损维修


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是一家自收自支性质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我市市级公墓的规划建设、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市公墓的墓穴建设、销售、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骨灰安葬和安放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规定,具有公益性质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为降低我市公墓价格,规范殡葬领域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市发改局联合市民政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江山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江山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公墓价格标准的通知》(江价〔2018〕17号)文件标准基础上,取消了万福宫(双墓穴)墓型,规范了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二、主要内容

(一)公墓价格管理形式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含骨灰存放处)墓穴使用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墓价格核定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公墓价格标准

公墓价格标准包括墓穴使用及基本服务费,具体为:墓穴的土建工程(含各种材料:如墓碑、墓具等)及与之配套的设施、植物等费用,骨灰安葬费用、进(退)穴费、刻墓碑服务费、相框费、20年的维护管理费等,除此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江山市木樨园公墓具体价格标准详见附件1。

(三)公墓的延伸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指由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收费,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项目见附件2。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

4.《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5.《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

6.《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浙江省公墓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价格〔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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