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升我省化学工业等重污染行业废水治理水平,加强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我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周启圳;电话:(0571)81054092;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电子邮箱:764969902@qq.com。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徐志荣;手机:15988172040;电子邮箱:xzr1983@163.com。
附件: 1.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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