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浙江省航运服务集聚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舟山市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普陀区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方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了《普陀区航运服务集聚区专项支持政策(意见征求稿)》,近期已完成相关部门意见征集工作。 现将方案和清单进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对该方案和清单的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中心反馈。(为尽快启动资金申报流程,扶持企业发展,进一步推动舟山普陀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至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贝宣毅 联系电话:15268047547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1号东港财富中心B座10楼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7日
普陀区航运服务集聚区专项支持政策(意见征求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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