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和推动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黄湾实际,现将《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化工新材料园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我单位。 公示日期:2025年7月15日-8月14日 联系人:羊元麒 联系电话:0573-87533655 联系地址:海宁市黄湾镇潮起路291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管理站(园区管理办) 邮编:314415 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附件: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化工新材料园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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