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城市照明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建设局起草了《丽水市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至8月11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建设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雷陈璋;联系电话:0578-2113073。 联系地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附件: 丽水市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docx 关于《丽水市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doc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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