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相关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虎山街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虎街办〔2023〕27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现将《虎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虎街办〔2023〕27号等2个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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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虎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3日
序号 | 文件名称(文号) | 清理方式 |
1 | 《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虎街办〔2022〕14号) | 废止 |
2 | 《虎山街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虎街办〔2023〕27号)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