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浙政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对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赋权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调整。我局起草了《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田盛街535号,邮编:313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79261048@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24时。 联系人:丁佳怡,联系电话:0572-2556279。 附件:《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