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用水总量指标统筹管理的通知》(浙水资〔2024〕8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建立2025年度重大产业项目用水需求清单的通知》(浙水资〔2025〕8号)文件精神,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下发挥最大利用效能,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合理用水需求,温州市水利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用水总量指标统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水需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陈敬润; 联系电话:0577-57579948; 邮箱:1549700881@qq.com;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198号水利大楼507室。 附件: 1.关于加强用水总量指标统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水需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加强用水总量指标统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水需求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水利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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