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 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要求,丽水市综合执法办代拟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丽水市综合执法办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括苍路599号

联系人:沈淑萍  电话:0578-2781259

 

附件1: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_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2025年)_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2025 年)》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 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通告如下:

2025年**月**日起,《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

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告(2020)》《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告(202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同时废止。

 

附件: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月**日


附件2:附件: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3:起草说明:《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_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2025年)_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发布日期:2025-06-11 截止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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