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我办起草了《湖州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614室(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电话:0572-2111231,联系人:邱佳丽 电子邮箱:huzhouzonghezhifa@163.com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我办提出宝贵意见(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湖州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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