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有关要求,强化市科创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导向,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助力“强城行动”,市科技局启动修订《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温政办〔2021〕73号),并拟将新修订的《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送审稿)》以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名义印发实施,《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温政办〔2021〕73号)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成果处。 联系人:刘晓; 联系电话:0577-88962027; 邮箱:cgc@wzkj.gov.cn;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科技馆南楼。 附件: 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温政办〔2021〕73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温政办〔2021〕73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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