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云和县创建县域跨部门、跨层级“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委发〔2022〕13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5522日至621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限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2781268;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99号;邮编:323000


三、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至:jnbhzgzk@163.com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经市政府第*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对《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通告如下:

一、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列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相应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具体事项见附件)。

二、通告实施前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治考核等职责。通告实施后,相关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三、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立、改、废的,相对应的行政处罚事项也同步调整。

四、本通告自2025年*月*日起实施。

 

附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5×月×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现就我单位起草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送审稿)》(以下简称《通告(送审稿)》)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必要性

2023年,浙江省委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提交了关于申请创建法治中国先行示范区的申报方案,计划在我省范围内选取常住人口在3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开展跨部门、跨层级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创建。2024年5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发文确定在杭州市临平区、龙港市、海盐县、云和县开展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和深化执法人员“县属乡用”机制改革试点。为深入推进丽水市云和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改革工作,更大范围拓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范围,同时结合丽水工作实际,制定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19日,云和县省司法厅提交了创建“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的申报材料并启动《通告》起草工作;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云和县6次向省市相关部门专题汇报,9次向社会公众、组织和相关单位公开征求建议;5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发文确定在杭州市临平区、龙港市、海盐县、云和县开展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和深化执法人员“县属乡用”机制改革试点;8月16日,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9月6日,取得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备案书,评定等级为中低风险;9月6日,通过云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9月13日,通过云和县委常委会审议;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10月15日、11月2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两次书面向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2025年3月19日,省司法厅(省综合指导办)专题调研指导云和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经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通告(送审稿)

、主要内容

《扩展目录(第二批)》包括通告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通告》正文规定《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送审稿)中的事项在丽水市辖区内划转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同时规定,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立、改、废的,相对应的行政处罚事项也同步调整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送审稿)明确了划转涉及5个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共615项,分别为交通运输372项)、文广旅体69项)、应急管理30项)、农业农村(141项)、生态环境3项)明确了划转事项的实施范围限定云和县

四、施行日期

发布起三十日施行


关于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二批)的通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


发布日期:2025-05-22 截止日期: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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