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22日至5月30日

二、参与方式

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571-87709140

电子邮箱:zjtcm@zjwjw.gov.cn

邮    编:310006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

附件:关于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关于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构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健康优先、传承创新并重、人工智能引领、综合改革突破”,实施新时代“中医药攀登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新质生产力,深化“浙里中医”“浙产中药”“浙中医药+”“浙派中医”四大品牌建设,统筹推进中医药服务、产业、科技、人才、文化、治理“六位一体”现代化。

到2027年,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整合型、智慧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中医药人工智能领跑全国,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得到提升,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指数达到85,中医药健康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以上。

到2030年,基本建成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中医药人工智能全面引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指数达到90,形成中医药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100个以上,中医药健康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中医药服务现代化。

1.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省级中医医院“一院一策”高质量发展,支持浙江省中医院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支持市级中医医院特色内涵发展,推进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病房改造、设备更新。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加强“一馆一品牌、一科一特色”建设。到2030年,建成一批现代化标杆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达到40%。

2.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深化“浙里中医”服务品牌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加快形成一批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强化中医药慢性病防治能力、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疫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中医康复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强化“一站一技一特色”中医服务。到2030年,建成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3个以上、国家中医优势专科50个以上。

3.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实施“浙里新医学”行动,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机制,研究制定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建设,建设若干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到2030年,实现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全覆盖,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100个以上。

(二)推进中医药产业现代化。

4.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和高质量种业基地。加强浙产道地药材产区规划和规范化种植,强化新老“浙八味”等道地药材高效培育和林下种植等技术攻关。支持磐安、淳安、苍南等地做大做强中药材流通集散地。到203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20万亩,产值达150亿元以上。

5.促进中医药制造业提档升级。实施浙产中药稳健提增行动,深化“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建设。加快建设以中药为主导产业的医药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梯度培育中医药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绿色工厂。鼓励引进中医药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落地浙江。支持研发新型高端中医诊疗装备。到2030年,全省规模以上中药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

6.推进“中医药+”发展。支持“中医药+”健康食品和医美产业发展,加快以浙产道地药材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功能食品、药膳和日化用品等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建设一批食药物质产业基地。支持“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建设一批“可参观、可体验、可康养”的中医药旅游目的地。支持“中医药+”银发经济发展,鼓励各地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养产业。到2030年,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医药健康产品市场、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规模均达到1000亿元。

(三)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现代化。

7.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实施中医药创新与转化行动,深化“浙中医药+”创新品牌建设。建设国家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浙江分中心。加强省中医药研究院、省名中医研究院等建设。支持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一流学科建设,在医工、医信、医理等领域加大省际、校际协作。到2030年,在中医药重点领域新增建设国家和省级医教研产创新平台15个以上。

8.强化高水平科研攻关。围绕中医药核心关键问题、技术难题,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培育产出一批重大引领性原创成果。实施现代中医药省重大科技专项,探索建立企业主导的中药重大科研项目选题机制。支持开展基于真实世界的中医药临床研究。实施局省共建青年科学家科技计划项目。到2030年,全省实施中医药重大科技攻关项目50项以上。

9.推动高质量成果转化。鼓励中医医院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和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名老中医经验方等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支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化中医药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培养一批中医药领域技术经理人。到2030年,成果转化及产业带动累计金额达100亿元。

(四)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现代化。

10.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实施中医药人才引育行动。加大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中医药领军人才引育力度。加强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等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育。强化基层名中医传承人、“能西会中”的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等基层实用型人才培养。到2030年,新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中医药领军人才200名以上,新建省级以上名中医工作室50个。

11.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力争走在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开展中医师承教育改革试点,构建传统师承与现代教育双轨并行、进阶式提升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中医类课程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培训。加强交叉学科、医科教协同、数字赋能,探索培养一批符合中医药现代化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12.创新人才激励评价机制。推进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大省级人才计划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吸引、稳定中医药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

(五)推进中医药文化现代化。

13.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实施中医药理论现代化阐释行动,深化“浙派中医”文化品牌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精髓挖掘,形成一批中医药理论成果。深化“浙派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研究,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加大畲医畲药研究和传承保护力度。到2030年,列入省级及以上非遗名录的中医药项目不少于70项。

14.丰富中医药文化服务供给。加强各级各类中医药博物馆、陈列馆等文化场馆建设。推进“浙里中医·服务有礼”“浙里中医·养生集市”等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传播,加快构建中医药文化矩阵,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到2030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35%。

15.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将中国—白俄罗斯中医药中心打造成国家标杆。搭建浙港(澳)中医药合作平台。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立国际医疗部。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到2030年,新增中医药海外中心1-2个,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规模累计达到20亿元以上。

(六)推进中医药治理现代化。

16.完善中医药治理体系。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健全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各级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探索新型中医综合体建设。

17.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以中医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研究增设药学门诊收费项目。创新建立中医药特色医保支付体系,严格落实医保中医激励政策。全面推进中药饮片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中药饮片分级管理和分级支付,实现优质优价。实施“浙里名方”登峰计划,支持“浙里名方”中药制剂在省内有序调剂使用。强化中药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到2030年,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达到50个,力争全省中药制剂数达到500个,中药制剂业务收入超5亿元。

18.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实施中医药标准化领航行动,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标准、诊疗标准和中药产业标准,制修订一批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加强长三角中医药标准协作,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建设。到2030年,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少于5项,地方标准不少于10项,团体标准不少于50项。

(七)推进数智赋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19.深化“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建立中医处方标准持续改进机制,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体系。推进中医药数字化应用迭代升级,加快数据共建共享。建设一批高水平智慧中医医院。推进“云上中医院”和县域共享中药房建设。推动中医专病数据库、中医优秀医案库和中药制剂库建设,建立基于临床数据的中医循证医学证据体系。完善中医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交易流通机制。

20.推动中医药人工智能发展。实施中医药数智提升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中医药全面融合。以国家人工智能(医疗)行业应用中试基地为载体,构建中医药人工智能概念验证、产品研发、测试评价和应用推广服务体系。打造中医药垂直大模型,建设一批中医药智能体,丰富和完善数字健康人“安诊儿”中医药模块和功能。加大中医药人工智能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地方对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人工智能企业在信贷贴息、财政补助、算力券等予以支持。到2030年,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中医人工智能企业10家以上。

三、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健全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中医药多元投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基于中医药服务量的财政补偿机制(以量定补)。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中医药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征集部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5-22 截止日期: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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