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浙江省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合我市实际,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现行价格平移原则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政府指导价,并删除部分整合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6日(周一)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小波, 传真:0572-2320023 邮箱:hzyb2320009@163.com 附件: 附件1.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 附件2.部分删除放射检查类现行项目表.xls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