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工业空间全域升级,进一步巩固我县第一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整体推进与试点突破相结合,推动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形成“腾笼换鸟”长效工作机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了《三门县第二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26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肖婷,电话:0576-8333-2061,电子邮箱:1484907290@qq.com,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附件:三门县第二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三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6日 三门县第二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全县工业空间全域升级,进一步巩固我县第一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整体推进与试点突破相结合,推动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形成“腾笼换鸟”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7年底,整治提升闲置低效用地企业800家以上,盘活土地面积1万亩以上,完成连片开发区块8个,整治区块内闲置低效用地平均容积率提升至1.0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6%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老城区、沙田洋、大湖塘、枫坑工业园区等区块除外,始至范围具体见附图)经认定为闲置低效的工业用地。 三、实施对象 (一)重点区块:海游西区老收费站附近区块、珠岙通顺铆钉区块、沿海工业城化工集聚区内非化工企业区块、健跳下沙塘区块、健跳大沙湾区块、浦坝港勤丰船厂区块、洞港工业园区、永丰塘区块; (二)重点企业:亩税连续两年低于6万元的工业企业; (三)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需改造的工业企业; (四)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环保问题、高能耗问题的工业企业; (五)其它需要改造提升的工业企业。 四、整治路径 各乡镇(街道)园区对列入提升的“重点区块、重点企业”按照“改造升级一批、提升入园一批、关停腾退一批”的思路制订“一地一策”,分类推进、综合施策、全力突破,有序推进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一)改造升级一批。支持符合产业转型方向、具备自主改造能力的企业(已列入关停淘汰名单的企业除外),采取兼并重组、招商嫁接、原地技改、合作开发等途径实施改造提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引导企业采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机器换人”等措施,全面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产出效益。各乡镇(街道)、园区对照标准列出企业提升计划,分三年推进销号。 (二)提升入园一批。以区块整合提升为契机,加快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产业孵化园、小微企业园、特色产业园,为优质中小微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对创新型、补链型的小微企业,经综合评估其投资强度、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及亩均效益等指标,达标的企业按照产业定位入驻相应孵化园、小微企业园。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和项目综合评价要求的成长型企业,经工作专班审定,引导其入园提升发展;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工业控制线外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允许改扩建厂房并限制其产权转让,由政府优先协商实施土地收储。入园过程中严禁“低散乱污”企业(作坊)低端平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结合土地、产业基础等实际谋划孵化园、小微企业园建设计划,建设计划经过全县统筹决策后付诸实施。 (三)关停腾退一批。连续两年及以上亩均评价D类且无提升潜力的企业;未经属地项目联审,擅自租用或借用他人厂房,亩均税收连续两年及以上低于6万元的“低散乱污”企业(作坊);存在“四无”问题(无证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企业(作坊);连续停产2年以上、无法正常经营的“僵尸企业”。各乡镇(街道)、园区对照以上标准列出关停淘汰计划,通过全面攻坚加快整治腾退。重点民生保障企业、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等暂时无法腾退的企业,报工作专班通过并经县政府同意,可以暂时保留。 五、重点任务 (一)多措并举推动连片开发 按照“连片面积大于100亩,连片亩均低于6万元”标准,确定“海游西区老收费站附近区块、珠岙通顺铆钉区块、沿海工业城化工集聚区内非化工企业区块、健跳下沙塘区块、健跳大沙湾区块、浦坝港勤丰船厂区块、洞港工业园区、永丰塘区块”8个区块作为集中连片开发重点。各乡镇(街道)、园区结合区块现状、明确改造方向,采用自主改造、收储回购、招商配对、联合开发等措施,加快推动低效用地成片再开发。支持国有企业参与连片开发,通过建设孵化园、小微园、产业园等路径,加快区域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再利用。 (二)一企一策分类提升低效企业 各乡镇(街道)、园区应结合辖区实际,列出改造提升清单,明确整治提升方向和整治完成时间节点,系统运用自我提升、集聚入园、兼并重组、依法收储、关停淘汰等方法开展整治;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引进投资方收购、联合、兼并、控股、债务重组等方式实现自我提升;对无提升意愿和提升条件的低效企业允许实施有偿退地,依法依规收储;对列入关停淘汰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治销号。 (三)聚焦园区外企业腾退整治 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划出辖区工业用地控制线,控制线外的企业原则上不审批准入新的制造业项目。坚持“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的工作方针,采取“关停淘汰、倒逼腾退、梯度转移”相结合的整治路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年度实施计划,有序开展腾退整治工作。 (四)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 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效。完善评价体系、运用体系和政策体系。严格执行差别化用能、排污、金融、财政等要素差别化配置,建立“优质优待、低效受限”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未按期完成提升目标的,以及未经许可私下出租、转让的高耗低效企业,亩均评价可以直接列入D类,并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五)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或者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固废、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加强税务征收管理,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加强对“厂中厂”“四无”等“低散乱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六)实施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工程 为优化产业发展平台,坚持“空间布局合理化、功能定位精准化、产业集聚专业化、服务配套高效化”四化标准,谋划建设产业链集聚特色明显、基础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服务齐全的小微企业园。着力引进一批专业化园区运营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积极创建一批星级园区和数字化示范小微园。大力推进数字化园区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园区公共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 (七)优化项目评估制度 建立产业项目分级评估机制,三门县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小组(以下简称“项目评估小组”)。投资5000万(含)以上的工业项目,经项目评估小组审核,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投资5000万以下的工业项目,经属地研究并报专班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对新引进的产业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有序、高效推进先进制造业项目加快落地。强化项目履约监管,对未达到协议约定条件或不按期开发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5月-6月) 成立县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专班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起草三年行动计划和配套政策。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前期排摸调研情况,制定“一地一策”,报办公室审核并提交工作专班审定。办公室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工作专班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工作计划交办乡镇(街道)、园区。 (二)实施阶段(2025年6月-2027年11月) 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本地实际,全面开展第二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三年完成重点区块整治8个,重点企业每年完成266家以上,切实制定好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工作的“时间表”“施工图”,并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评估阶段(2027年12月) 在年度推进会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和主要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可持续可复制的长效机制。 七、职责分工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认定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制定实施差别化用电、用水相关政策。 县经信局:负责认定亩均税收未达到标准、连续两年被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 县科技局:负责指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的资金保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认定闲置工业用地,负责容积率管理,规范工业土地用途管理,指导低效项目宗地、产权的分割与整合处置,负责收购储备和不动产登记。 县建设局:负责做好施工许可等审批服务、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进出口提质增效。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认定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涉及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上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负责审查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上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审批工作。 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业项目招引、落地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核实企业税收入库情况,实施定向税务辅导机制。 县消防局:负责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专项整治。 乡镇(街道)、园区: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抓好统筹协调。按照“点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园区是整治提升的责任主体,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整治对象销号闭环管理。专班要加强综合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督查考核。实施月度晾晒、季度赛马、年度考核,适时召开现场晒比会,对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的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定期组织督查和通报。强化考核奖励,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利的实施通报约谈。 (三)强化要素保障。用地保障。统筹工业用地建设指标,将低效工业用地改造项目列入重点保障范围,重新供地的上级奖补指标原则上全额返还各乡镇(街道)、园区。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连片开发的要制定腾退资金保障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国有平台参与工业用地收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推动政银企对接合作。政策保障。严格执行省市“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相关文件制度,并制定出台县级扶持政策。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与媒体对接合作,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各类媒介平台,精准做好宣传解读。全面展示典型案例,通过工作简报等方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亮点做法和创新成效,提升工作影响力。强化项目信息公开,畅通沟通渠道,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九、其他事项 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特别复杂的情形,或本文件未规定的事项,提交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审定,必要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