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指导给水工程的建设与利用,降低公共管网漏损率和提升供水管网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科学用水,优化供水布局,提高我县的城市供水管理水平。我局委托长三角(嘉兴)城乡建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海盐县城乡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5)》,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海盐县住建局。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6月14日 联系人:顾岩峰 联系电话:0573-86037250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217办公室) 附件:1.关于《海盐县城乡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5)(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 海盐县城乡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5)(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 关于《海盐县城乡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5)(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有效指导给水工程建设与利用,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和提升管网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科学用水、优化供水布局,提高我县供水管理水平。县住建局委托长三角(嘉兴)城乡建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海盐县城乡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5)》,现将起草说明情况如下: 一、编制背景 目前,我县已形成将千岛湖水引入三地水厂处理后与千亩荡水源处理后的出厂水混合后统一供水的供水模式。上轮供水专项规划确定的“主城区供水+桶装配送”分配的供水模式与现状形成的一体化供水模式,已严重不符。由于供水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现行规划已难以指导未来的给水工程建设,因此亟需对现行的供水专项规划进行修编。通过开展新一轮供水专项规划修编,全面落实海盐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加快推进互联互通的供水网络,提高我县供水的可靠性,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同监管。 二、指导思想 为衔接《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结合当前政策及形势,通过整合和优化供水设施和管网布局,统筹南北湖未来城、高铁新城等区域规划对供水系统新需要,根据县域路网规划及镇街市场发展要求,完善供水主干管道布局,建设互联互通供水网络,推进城乡融化发展、不断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划原则 本规划坚持统筹发展,优化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优水优用,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原则;坚持智慧化融合,实现运用更高效的原则;坚持管理精细化,持续降低公共管网漏损率的原则。 四、规划总则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海盐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武原街道、西塘桥街道、望海街道、秦山街道四个街道和百步、沈荡、于城、通元、澉浦五个建制镇。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30年,中远期为2031—2035年。 (三)规划目标 提升全县供水管网供用水安全保障率,规划至2035年,初步形成供水主管网互联互通格局,供水保障率、供水水质总体达标率和专业化供水运营服务体系持续夯实,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新建厂站设施,优化城乡供水格局。规划新建南片水厂、城区加压泵站,最终实现“两厂(三地水厂、新建水厂)、两站(主城区加压泵站、大桥新区加压泵站)、多环”的互联互通供水格局。 二是完善供水主管网建设,提升安全供水能力。规划近期建成15条供水主管线,合计新建约96.2公里,实现武原街道、秦山街道、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环网供水。远期保证各镇(街道)至少二条供水主管道,全面提升安全供水能力。 三是加强智慧水务建设,数智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智慧水务与集团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数据资源化、控制智能化、管理精细化、决策智慧化,实现运营更高效、管理更科学、服务更优质,努力打造成为全市前列、全省知名的现代化水务标杆企业。 四是风险管控有力,水质安全持续稳定。根据水源水质变化规律,开展净水工艺规划提升;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三级检测制度,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管体系;供水管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全覆盖,维持漏损率不高于8%水平。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多条线推进项目建设;做好规划衔接,做好与城乡空间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修建性控制性详细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排水排涝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水系规划等衔接;强化水源保护,加快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落实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强水质监管,建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加强自来水安全监管。 六、编制说明 2024年7月31日通过海盐县住建局组织的专家和部门评审,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后,于2025年4月再次征求县相关部门、镇(街道)意见。同时针对规划厂站新建选址相关内容,结合通苏嘉甬、苏嘉甬铁路跨海大桥、南北湖未来城建设等相关工作,多次对接属地镇(街道),召开专题讨论会议。截至目前,厂站用地选址已完成,规划编制单位结合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和完善,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 六、其他事项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本次开展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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