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做好2025年度嵊泗县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6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43号807室,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渔业管理科 邮政编码:202450 联系人:方远浩 联系电话:15257079413(589413) 特此公告。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7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嵊泗县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深化推进2025年全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的通知》(浙海经安发〔2025〕5号)、《舟山市渔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舟渔安专办〔2025〕7号)》(舟渔安专办〔2025〕7号)和《关于印发〈嵊泗县 2024 年度安全引领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嵊海经局〔2024〕18号)的文件精神,保障伏休期间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5年度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改造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的申报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改造对象为船龄10-20年的渔船以及船长24米以上安装“浙渔安”设备的渔船。 (二)2024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单锚张纲张网渔船除外。 (四)2024年参加“安全引领船”建设的渔船不可重复申请。 二、安全引领船、示范性引领船申报、实施流程参照《关于印发〈嵊泗县 2024 年度安全引领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嵊海经局〔2024〕18号),详见附件1。 三、示范性引领船建设内容参照《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深化推进2025年全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的通知》(浙海经安发〔2025〕5号),详见附件2。 四、为保障本年度安全引领船、示范性引领船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确保改造工程安全有序实施,要求渔船所有人签订《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打造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申报渔船需将安全引领船或示范性引领船申请表(附件3、4)和承诺书(附件5)上报至我局渔业管理科。 联系人:方远浩 联系电话:15257079413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1.《嵊泗县安全引领船建设申报和实施流程》 2.《示范性引领渔船建设内容》 3.《安全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 4.《示范性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 5.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打造承诺书
附件1 嵊泗县安全引领船、示范性引领船建设申报和实施流程 一、申报、实施流程 (一)申报流程。由渔船所有人主动提出申请,填写《安全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附件3)、《示范性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附件4),并经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和乡镇同意后汇总上报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下发建设名单。 (二)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安全引领渔船、示范性引领船建设内容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改造内容,实施过程由各乡镇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施工单位应具备专业的船舶改装、船舶制造船舶工程、船舶修理等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前通过乡镇报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施工。 (三)验收。安全引领船、示范性引领船建设船只必须以乡镇为单位向县海洋经济发展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同时形成验收材料。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整改完成后予以申请补助,验收报告应要体现整改前和整改后的情况。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对第三方机构的验收和审价结果进行评估论证。另一方面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抽查,验收结果抄报省海洋经济发展局。 (四)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后,安全引领船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分档给予一定的补助。对船长36米(含)以上的渔船,省级补助9万元/艘、市级补助2万元/艘;对船长24米(含)至36米的渔船,省级补助8万元/艘、市级补助1.6万元/艘。各级财政补助以改造费用的50%为限,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且县级财政补助不超过市级补助。示范性引领船省级按照改造费用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艘,市级按照改造费用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艘,县级按照改造费用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艘。各乡镇在将资金拨付给补助对象前需要公示,公示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 (五)资金监督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申请对象以后的申请资格。 1.申请对象在项目申报、实施中存在弄虚作假及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 2.拒不接受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 3.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附件2 示范性引领渔船建设内容 序号 | 建设项目 | 建设要求 | 建设内容标准 | 备注 | 必须更新改造内容 | 1 | 船体外板 | 全船除漆除锈 | 采用喷砂、除锈机器人等工艺工具,全面清除油漆、锈点。 |
| 2 | 船体油漆喷涂 | 全船使用环氧漆或环保漆 | 船体油漆喷涂采用标准工艺方法。 |
| 3 | 甲板室、驾驶室围蔽 | 腐蚀、破损铁板全部更换或局部补板 | 老船翻新改造,所有外板、船体构件等不允许采用覆板形式进行修补和加固。更换的板材和构件其厚度和规格应按原图纸尺寸施工。必要时,需重新测算空船重量重心和倾斜试验。 |
| 4 | 船员舱室、卫生间、厨房等生活区域 | 装饰整体改造 | 除床铺、衣柜等所占面积外,每个船员的卧室居住面积,对船长大于或等于45m的渔船,应大于或等于0.75㎡;对船长小于45m的渔船,应大于或等于0.5㎡。生活区、厨房、卫生间的舱壁、天花板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潮、耐腐蚀性能;地面铺设防滑地砖或防滑垫,防滑系数不低于0.6。 |
| 5 | 舷墙 | 整体性更换 | 舷墙更换应包括船艏主甲板以上区域的舷墙。更换的板材和构件其厚度和规格应按原图纸尺寸施工。必要时,需重新测算空船重量重心和倾斜试验。 | 如整体质量良好,可局部保养维修。 | 6 | 护舷木 | 整体性更换 | 满足相关要求。 | 7 | 线路 | 全船电线更换 | 船用电缆需持产品证书,电缆敷设和捆扎需安装扁铁和托架(船舶电缆敷设工艺需按船标CB/T 3908 --2007施工),机舱围壁,厨房围壁,驾控室围壁,舵机舱围璧电缆穿舱件需按A60标准(电缆穿舱件厚度和船体围璧厚度一样,长度大于或等于250mm,两边开灌浆口,电缆敷设完毕后灌浆),其他区域防火分隔建议参照A-0实施。满足厨房使用电磁灶标准。所有电缆及天线应加线标,明确其所属设备。 | 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明线或暗线方式布置。 | 8 | 配电板 | 更换配电板 | 机舱主配电板,应急充放电板需持产品证书,其型号、规格、开关数量和容量均需符合退审图纸。配电箱、分电箱、插座、设备等均需有效接地。 |
| 9 | 通风设施 | 增设通风设施设备 | 机舱、艏尖舱、舵机舱区域安装机械通风系统(主配电板需有电源送至启动控制箱然后由控制箱电源送至风机电动机)。机舱入口附近设风机遥切开关。 |
| 10 | 防硫化氢中毒设备 | 配备防硫化氢中毒“四件套” |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固定式或便携式设备。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在鱼舱内增加硫化氢(或含氧量)检测探头、通风机,舱口周边位置增加相应的浓度报警灯和通风机开关,减少船员下舱中毒的风险。 | 渔运船、拖虾船为必选项目,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为自选项目。 | 11 | 船员保护设施 | 加装防护设施 | 对机器运转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部位设有防护部件。如机舱机器运转皮带的防护,拖网船卷扬机链条部位防护,主辅机排气管的隔热防护,开敞甲板和尾滑道栏杆链条的人员防护,收鲜渔船主甲板舷墙的人员防护等。 | 已提前完成相关内容建设的,可不再重复建设。 | 12 | 失火报警系统 | 增设火灾报警及通用报警,并增设探测器设备 | 持证要求按《船用产品检验技术规则2024》,所用电缆均应为持证的船用耐火电缆,其型号规格参照图纸,火灾报警系统需2路电源供电(主电源AC220V,应急电源DC24V),火灾报警主机安装在驾控台。驾驶室、驾驶室左右室内脱险通道、三人及以上集中居住舱、下亭大厅应安装感烟探头,厨房应安装感温探头,机舱应安装感烟+感温探头,驾驶甲板、主甲板、机舱相应出口处应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厨房燃气瓶要一瓶一管,需使用燃气专用钢质波纹管,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能与燃气瓶的机械手阀门联锁。 |
| 13 | 救生筏 | 按要求配备救生设备 | 船员10人及以上渔船须配备每舷能容纳100%船员总数的自扶正救生筏。应为救生登乘配备相关设施,如地令、卸扣、登乘梯及必要的应急照明等。 | 已提前完成相关内容建设的,可不再重复建设。 | 14 | 保温服 | 增配保温服 | 按照实际载员,“一人一件”标准配备持证保温服。 | 自选更新改造内容 | 15 | 渔船主机 | 按流程进行设备更新改造 | 新主机必须提供船用产品证书和排放证书,且满足渔船主机功率系数要求。 |
| 16 | 船舶防撞装置 | 配备智能辅助驾驶系统 | 配备外部态势感知融合与视觉增强、辅助驾驶以及稳频稳压装置等,实现主动防撞。 |
| 17 | 居住甲板室下层风雨门、舷窗 | 更新或者更换 | 甲板室的风雨密门、露天甲板的小型风雨密舱口盖、窗、舷窗、天窗等舾装件应满足船用标准。如驾驶甲板尾部风雨密门的高度应考虑人员通过性的问题;如风雨密门至少应满足国家标准GB/T 3477-2008船用风雨密单扇钢质门。 |
| 18 | 机舱区域 | 机舱区域封闭 | 机舱失火时到达密闭灭火要求。 |
| 19 | 厨房、机舱防火门 | 增设防火门 | 机舱须装设A60级自闭式防火门,厨房装设A0级自闭式防火门,其他舱室须装设B15级防火门,所有防火门的耐火性须满足要求且持证。 |
| 20 | 应急电源及配套设备 | 将应急电源及充放电板、充电机移出机舱 | 应急电源的电瓶容量需要蓄电池容量计算书要求,合理安装(新造船一般为2组24V 200AH)。 |
| 21 | 无线电设备供电系统 | 增配无线电设备备用电源 | 增配无线电设备充放电板、充电机、无线电备用蓄电池,设备持证要求按《船用产品检验技术规则2024》,所用电缆为持证船用电缆,其型号规格参照图纸,蓄电池容量需按照蓄电池容量计算书要求。 |
| 22 | 舵机备用油泵 | 增配舵机备用油泵 | 安装舵机备用油泵,并完善系统。 |
| 23 | 消防供水排水系统 | 完善消防管路 | 完善提供消防供水或舱底水抽排系统管路,全船消防栓应采用铜质,管系应采用CB3075或GB/T5312船用无缝钢管,管系阀门应采用船用阀门,法兰、阀件连接螺栓应安装完整。 |
| 24 | 船内开关设备 | 更换不符合要求开关设备 | 结合电线改造具体要求,移除或者安装开关箱。厨房、浴室开关应具备防水功能,室外开关应带有保护装置。 |
| 25 | 机舱管道 | 机舱管道按要求涂色 | 所有管系的油漆颜色应满足GB/T 3033.1的有关要求,涂相关颜色以表明用途,如消防管系采用红色,舱底水、污油管系采用黑色,海水管系采用绿色,燃油管系采用棕色,滑油、液压油管系采用黄色,淡水管系采用灰色等。 |
| 26 | 机舱斜梯背面封板 | 机舱斜梯背面增加钢质底板 | 满足相关要求。 |
| 27 | 重力淡水柜打水定时装置 | 安装重力淡水柜安装延时(定时)上水装置 | 满足相关要求。 |
| 28 | 驾驶甲板脱险通道 | 设置钢质的(或等效)室内梯道 | 满足相关要求。 |
| 29 | 疲劳驾驶预警 | 设置值班驾驶人员预警装置 | 满足相关要求。 |
| 30 | 船员休闲文化保障 | 设置休闲文化角 | 满足相关要求。 |
|
附件3 安全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 渔船基本 信息 | 船名号 |
| 作业类型/方式 |
| 船长 | 米 | 主机功率 | KW | 建造完工日期 |
| 船龄 |
| 船主姓名 |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计划投入金额(万元) | 驾驶台改造 | £更换一体式操控台 |
| 厨房改造 | £厨房内电器设备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以及防触电保护装置 £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如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液化气瓶应妥善固定于开敞甲板,炉灶具有自动熄火装置 £厨房围壁应为钢质结构 |
| 机舱防火分隔 | £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机舱棚应为钢质结构,防火分隔等级符合要求,出入门应为相应等级防火门。 |
| 风雨密设备改造 | £甲板室的风雨密门、露天甲板的小型风雨密舱口盖、舷窗、机舱天窗采用符合船用标准的舾装件。 |
| 船员保护设施改造 | £在船员室、厨房、机舱等关键部位安装感温感烟报警器。 £对机器运转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措施。 |
| 电线电缆整理改造 | £整理全船电缆,移除老旧电缆和非船用电缆或者重新布线,更换破损配电箱及开关插座。电线电缆更换后,老线路须停用移除。 £不出现私接电缆线路问题。 £整理各种配电板、充放电板,更换损坏或老旧电板。 |
| “浙渔安”供电系统改造 | £更换或安装专用蓄电池,根据需要单独拉电线。 £安装转换器、稳压器、充电器、抗干扰的恒压装置等设施,保障“浙渔安”系统的用电需求。 |
| 其他 |
|
| 申请人签字 | 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 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示范性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 渔船基本 信息 | 船名号 |
| 作业类型/方式 |
| 船长 | 米 | 主机功率 | KW | 建造完工日期 |
| 船龄 |
| 船主姓名 |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计划投入金额(万元) |
| 申请人签字 | 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 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打造承诺书 船号:浙嵊渔 渔船所有人: 为切实做好安全引领船/示范性引领船打造工作,保障渔船改造质量,确保改造取得成效,本人作为渔船老大,现做出以下承诺: 1 、工期保证:我承诺确保渔船更新改造按期完工验收,完工验收截止时间为本类型作业伏休前20日,即202 年 月 日前完工并提交验收申请。如未按期完工提交申请,取消我船本年度安全引领船/示范性引领船资格,名额顺延至下年度其他渔船,我船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的相关安排。 2、质量保证:我承诺将按照项目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积极配合施工,严把材料质量关,渔船更新改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实施改造。如验收未通过,我船将积极完成整改,待验收合格后,再出海生产。 3、财务保障:我承诺坚持合理使用补助资金,坚决杜绝骗取财政资金补助的违法违规行为。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举报,经查证基本属实的我船将立即回港,接受停航调查;如被查实,将没收全额补助资金。我承诺自觉接受海洋经济发展局、乡镇及其他船东们的监督,如发生此类问题,坚决接受相关处罚;不无故拖欠支付装修资金。 4、我承诺坚决配合做好安全引领船/示范性引领船建设,绝不中途放弃改造建设。渔船更新改造过程中,自愿自觉接受相关单位监督管理,项目建设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渔船所有人签字(摁手印): 承诺日期:
关于做好2025年度嵊泗县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改造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25年度嵊泗县安全引领船和示范性引领船改造的通知》的起草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