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对部分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拟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5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9日前通过电话、邮箱、邮寄等方式反馈至嘉兴市科技局。
联系人:陈伟;联系方式:0573-8215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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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