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高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高水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模式及办学成本,拟调整如下:

中国美术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2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2.4万元,自2025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学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落实有关奖励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郭伟

电话:0571-87055407、87054171(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4-27 截止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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