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开始日期:2025-04-24 截止日期:2025-05-24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指导办起草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4日17:30前反馈至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2号,联系人:陈玲, 电子邮箱:121276593@qq.com)。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

 

根据省、衢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指导办组织起草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公告》)。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市指导办起草形成《调整公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3.《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5.《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指南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调整公告》主要包括7个乡镇(街道)调整后的赋权执法事项清单。拟调整后,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上余镇、贺村镇、峡口镇和石门镇等7个乡镇(街道)行使共计13个领域261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

对照原有事项目录,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上余镇、峡口镇和石门镇等7个乡镇(街道)调整回建设(33项)、农业农村(1项)、自然资源(19项)、生态环境(4项)、林业(1项)、市场监管(2项)、水行政(8项)、应急管理(6项)、文化旅游(3项)、消防救援(2项)共10个领域79项处罚事项,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事项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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