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指导办起草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4日17:30前反馈至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2号,联系人:陈玲, 电子邮箱:121276593@qq.com)。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
根据省、衢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指导办组织起草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塔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公告》)。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市指导办起草形成《调整公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3.《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5.《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指南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调整公告》主要包括7个乡镇(街道)调整后的赋权执法事项清单。拟调整后,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上余镇、贺村镇、峡口镇和石门镇等7个乡镇(街道)行使共计13个领域261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
对照原有事项目录,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上余镇、峡口镇和石门镇等7个乡镇(街道)调整回建设(33项)、农业农村(1项)、自然资源(19项)、生态环境(4项)、林业(1项)、市场监管(2项)、水行政(8项)、应急管理(6项)、文化旅游(3项)、消防救援(2项)共10个领域79项处罚事项,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事项2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