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当湖街道等3个街道、新埭镇等5个乡镇行使的由平湖市级部门交由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

  • 发布时间:2025-04-07
  •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办)

为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办代拟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当湖街道等3个街道、新埭镇等5个乡镇行使的由平湖市级部门交由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

二、公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信函请寄至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邮政编码:314200,地址:平湖市人民西路164号);

2.联系电话:0573-85821126;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平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当湖街道等3个街道、新埭镇等5个乡镇行使的由平湖市级部门交由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当湖街道等3个街道、新埭镇等5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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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7 截止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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