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办代拟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当湖街道等3个街道、新埭镇等5个乡镇行使的由平湖市级部门交由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 二、公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信函请寄至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邮政编码:314200,地址:平湖市人民西路164号); 2.联系电话:0573-85821126;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平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当湖街道等3个街道、新埭镇等5个乡镇行使的由平湖市级部门交由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当湖街道等3个街道、新埭镇等5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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