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 金东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塘雅镇前溪边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被征收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的,可以在2025年5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21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前溪边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nritangya2018@126.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人民政府C201办公室,联系人:陆贝,联系电话:0579-8913062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落款请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附件:塘雅镇前溪边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docx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