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市容秩序,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镇品位,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乍浦镇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929号人防大楼5楼乍浦镇综合执法队,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5179。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 板块(https://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6:00。 附件:《乍浦镇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乍浦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