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内容 因庆元县人民政府实施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2025年松源街道一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东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13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项目拟建地点为庆元县329省道和济川路交叉路口南侧的南门洋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138㎡(30.2亩),总建筑面积约29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000㎡,地下建筑面积约8500㎡)。建设床位规模28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中医特色用房约14950平方米(包含中医特色治疗区、名中医馆等)、医疗康养用房约5600平方米(包含康复治疗区、康复病房等)、设备购置等相关配套工程。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被征收主体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8日。在此期间,公众可向委托评估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庆元县中医院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联系电话:18767879749 庆元县中医院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