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原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和管理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关于规范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公告发布后15日内,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开发利用方案”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85232782@qq.com。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