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现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3月 11日至2025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营商环境法治处)。 联系人:周少波; 电话:0571-85256562; 传真:0571-85256500; 电子邮箱:hzssfjfzdcc@126.com;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 邮编:310006。 附件: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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