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提高资质单位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动态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zjzrzygzc@126.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71-88877746。 联系人:吴昌,电话:0571-88877985。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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