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有效发挥交通安全设施功能,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提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海盐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意见征求对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现面向社会公众再次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 联系人:周阳 联系电话:0573-86122232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229号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邮编:314300 附件1: 海盐县公安局关于《海盐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pdf 附件2: 海盐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0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公安局关于对《海盐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