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依法规范我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31条、第39条的规定,我厅制定《浙江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zjzrzygzc@126.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71-88877746。 联系人:赵逸,电话:0571-88877734。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7日 附件:1.浙江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浙江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