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未成年人的收留、抚养工作,推进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我局起草了《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未成年人服务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为2025年3月6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联系地址:鄞州区宁东路835号三楼宁波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邮政编码:315042)。 (二)电子邮件。邮箱:312444862@qq.com (三)电话方式。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9348。 附件: 1. 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未成年人服务规程(试行).doc 2. 关于《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未成年人服务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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