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根据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申请,经前期调查研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南太湖新区乡村公益性墓地有关收费标准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6日。 传真:0572-2398779,电子邮箱:jgc@huzhou.gov.cn,电话:0572-2398791。 联系人:钱丽萍,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601办公室,邮编:313000。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南太湖新区乡村公益性墓地有关收费标准(拟定方案) 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下同)墓穴使用费。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南太湖新区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标准(单位,元/穴):
类别 | 墓地 单穴 | 墓地 双穴 | 骨灰存放处 单穴 | 骨灰存放处 双穴 | 收费标准 | 1600 | 2400 | 600 | 800 | 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上浮不超过20%;墓穴使用费含20年综合管理服务费。 |
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上浮不超过20%;墓穴使用费含20年综合管理服务费。 二、公墓基本服务收费 1、刻墓碑服务费。公墓单位提供墓碑刻字服务,可以按刻字数量或按碑收费,一个公墓只能选一种收费方式。按字数收费的,大字5元/个,小字3元/个;按碑收费的,每块碑不超过150元。 2、综合管理服务费。公墓单位提供公墓日常管理维护服务,最多50元/年,以20年为一周期,一次性收取维护费不超过1000元。墓穴(骨灰存放处)使用费含20年综合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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