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独山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853148。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关于公布独山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独山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 独山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港城区块公交风雨候车亭新建工程 | 独山港镇 人民政府 | 村镇建设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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