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试行) 》、《龙港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暂行办法 (试行) 》、《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修订版)》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 联系方式:邮箱197137306@qq.com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A幢4楼。 联系人:杨仲佑;联系电话:0577-59902588。
附件: 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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