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在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去年9月公开征求意见的《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昌硕街道等15个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事项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最新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23日,请于2025年3月23日前将宝贵意见反馈至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2-5070061 联系人:赵天霆 邮箱:1002210337@qq.com 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人民路439号燃气大厦 附件: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昌硕街道等15个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昌硕街道等15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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