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等有关要求,促进本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我局对2021年6月颁布的《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单位或个人可于2025年3月20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表邮寄至:宁穿路2001号2号楼宁波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监督评估处收(邮政编码:315066,联系电话:891868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奖励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表发送至:13808865@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奖励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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