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陈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2-19
  • 信息来源: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0号广陈镇人民政府5号楼312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5125;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6:30。


附件:广陈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关于公布广陈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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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9 截止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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