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当湖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当湖街道办事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8017,联系人:朱女士。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7:00。 附件:当湖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当湖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将《当湖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当湖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平湖市当湖街道虹霓幼儿园工程项目 | 当湖街道办事处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025年内项目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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