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4〕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平阳县社会养老福利服务中心养老基本服务临时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平阳县发改局价格科。 联系人:施小碧 联系电话:0577-63700811 信函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706办公室 邮编:325400 邮箱:103079067@qq.com 附件: 平阳县社会养老福利服务中心养老基本服务临时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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