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上级相关要求,划定了临安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请备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联系地址:锦北街道市民中心2号楼15楼1503室 邮编:311300 联系人:阮鲁健 联系电话:0571-89540784 附件1: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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